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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编辑:吴丽琳
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20年 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增强
20年稳健前行 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日臻完善
中小企业促进法进一步提升 财税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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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稳健前行 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日臻完善

赛迪智库中小企业研究所 李恺
 

2002年6月,我国第一部中小企业专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诞生,经2017年修订,至今实施已20载。20年间,《中小企业促进法》如一柄巨大的保护伞,为我国中小企业行稳致远发展撑起一片晴朗天地。

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是《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的重要宗旨,也是中小企业健康良好发展的重要前提,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正是我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提出,要努力构建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其中“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正充分体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为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2017年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增设“权益保护”专章,其中具体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保护企业财产权、建立政企联系渠道、依法开展对企管理、规定按期履约付款、严格规范涉企收费、对企依法监督检查、降低企业迎检负担等,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建起四梁八柱,形成切实有效的坚厚保护墙。

20年以来,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指导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权益保护有关规定,国家部委、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法制化建设,出台多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司法建设,为法院审理侵权案件提供重要参考;部分省市出台了关于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的专项政策文件,依法规范涉企行为,对侵犯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拖延履约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不少地方构建起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了政企沟通机制,进一步畅通了中小企业表达诉求渠道。特别是2018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开展的清欠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年底已累计推动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超过8500亿元,台账内无分歧欠款基本实现应清尽清,通过清理中小企业拖欠账款,推动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取得了显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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