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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要闻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将开启全生命周期监管

本报讯 记者齐旭报道: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举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出台的《管理办法》相关情况。

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2030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超100万吨。《管理办法》明确了产业链各环节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管理办法》对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分别作出详细规定。其中,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的生产者延伸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强产品生态设计,动力电池企业应当优先采用生态设计,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 34014)的要求对动力电池编码、粘贴标识,向相关企业提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编码和必要的拆解技术信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易于维护与拆卸的动力电池固定、连接部件,依法依规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二是承担回收“兜底”责任,动力电池企业应当在销售动力电池的省级行政区域自行或者委托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公布相关回收信息,对其生产或者进口的动力电池承担回收与规范移交责任;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销售新能源汽车的地市级行政区域自行或者委托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公布相关回收信息,对其装车销售的动力电池承担回收与规范移交责任。

据悉,工信部在前期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工作基础上,结合产业链特点和监督管理要求,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数字技术对于全链条监督管理的支撑作用。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采集动力电池编码、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支撑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

2026-01-20 1 1 中国电子报 content_16302.html 1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将开启全生命周期监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