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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要闻

工信部等五部门推进 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从持续做好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和认定管理、开展化工园区评价及改造、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提出八项具体举措。

在持续做好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和认定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开展省级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复核、严格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和加快化工园区问题整改。如,有关省级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机构要对化工园区认定、复核等环节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单、时间表和责任人,督促指导有关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依法依规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相关手续(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取消化工园区认定资格。同时,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前期组织开展的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排查调度发现的化工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不到位等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建议,要加快推进整改,确保按期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展化工园区评价及改造方面,通知提出开展分级评价,要求有关省级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机构要组织已认定化工园区对照《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导则》和《化工园区智慧化评价导则》(以下简称“两个导则”),开展竞争力、智慧化分级评价,经园区自评、部门审核。园区自评可采取专家组评价、第三方评价,也可依托行业协会搭建的化工园区竞争力、智慧化评价管理系统进行。此外,通知还提出推动改造提升。要求有关省级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机构要组织竞争力三级、智慧化初始级化工园区诊断剖析短板弱项问题,于2025年年底前制定专业化改造方案,督促指导有关化工园区对标改造、提级进步;支持竞争力二级、智慧化提升级化工园区在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智慧化转型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升。 (龚 言)

2025-08-12 1 1 中国电子报 content_14864.html 1 工信部等五部门推进 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