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西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积极有序承接制造业转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山西积极承接制造业转移,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山西将因地制宜承接重点产业转移,在能源材料产业方面,推动能源产业与制造业融合协调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发展精细化工及高端日用化工产品;装备制造业以智能煤机、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为重点,积极承接关联产业和配套产业,提升整机产品和基础零部件的技术水平;电子信息产业以半导体、信创、算力、光伏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承接发展电子信息及关联配套产业,孵化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在产业布局上,《实施意见》强调集中布局,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山西将做强各类产业承接平台,推动开发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引导产业向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专业镇集聚。同时,推动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鼓励特殊类型地区承接发展特色产业。
为推动产业转移合作,《实施意见》提出,创新产业转移合作模式,包括创新跨区域制造业转移利益分享机制、开展“政府+链主+园区”招商等,促进产业协同创新、有序转移、优化升级。(晋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