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打造更多“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创新成果,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学技术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于申报科技型企业主导型综合体牵头单位的条件,《通知》提出,牵头单位应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或科研引领力的科技型企业。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机构。牵头单位应有较强前沿技术识别能力,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突出,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人才服务、金融服务、数据服务等相关创新资源和服务资源。应具备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供需对接、技术合作、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引育和金融服务等活动的能力,具有组织创新供需对接、成果转移转化,以及金融服务活动等相关经验,能推进产业链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集成管理。应具有高水平的科创人才培养、科创项目培育、硬科技企业生成、产业赋能、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等项目实施经验或者符合建设方向、以硬科技企业孵化为主要目标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对于申报科技型企业主导型综合体成员单位的条件,《通知》提出,应与牵头单位在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行业服务、标准制定、品牌建设、场景开放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强烈意愿,并与牵头单位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应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能够在产业创新综合体中与其他团队成员形成互补关系;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作为产业创新综合体成员的,应拥有在行业领域内创新能力较强的研究团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学会,协会,人才、金融等专业服务机构作为产业创新综合体成员的,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或创新资源、创新需求的汇聚能力,能够为创新综合体创新活动提供专业的支持保障。成员单位应覆盖牵头单位的重要供应链企业,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协会,学会,人才、金融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多种类型,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个。(渝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