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丽琳报道: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1—4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达5547亿元,同比增长3.7%。
数据显示,1—4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6%;实现利润总额达384.9亿元,同比下降19.7%;共投入研发经费达275.8亿元。
1—4月,我国互联网企业各分领域运行情况呈现不同特点。
信息服务领域企业收入保持增长势头。1—4月,以信息服务为主的企业(包括新闻资讯、搜索、社交、游戏、音乐视频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4%。
生活服务领域企业收入稳健发展。1—4月,以提供生活服务为主的平台企业(包括本地生活、租车约车、旅游出行、金融服务、汽车、房屋住宅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
网络销售领域企业收入增速调整。1—4月,主要提供网络销售服务的企业(包括大宗商品、农副产品、综合电商、医疗用品、快递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8%。
从各地区运行情况看,1—4月,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达4935亿元,同比增长3.3%;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达260.3亿元,同比增长18.9%;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达340.6亿元;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达11.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1—4月,全国超半数地区互联网业务增速保持增长势头。其中,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北京(增长6.4%)、上海(增长2.3%)、广东(增长8.5%)、浙江(增长5.6%)和天津(下降24.7%)共完成业务收入达4569.6亿元,同比增长3.6%,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的82.4%。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的省份有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