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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地方新闻

《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创业创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该办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从市场准入、金融支持、创新发展、要素获取、权益保护等方面,逐一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着眼解决湖北民营经济发展的短板。

《办法》提出,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建立数字经济产业联盟,推动产业联盟进行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连接,通过信息、技术、产能、订单共享,实现跨地域、跨行业资源的精准配置与高效对接。民营经济组织对其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法交易,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湖北还将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因地制宜聚焦主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民营经济组织在细分市场领域的竞争力。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做强做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文 编)

2024-03-08 1 1 中国电子报 content_9631.html 1 《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