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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地方新闻

浙江加快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高地

本报讯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日前印发《浙江省加快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高地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培育省级民营经济总部领军企业100家、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20个;到2027年,浙江民营经济的总部能级要显著跃升,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民营经济总部高地。

《工作方案》提出,要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领军企业。由第三方机构对入库的民营经济总部企业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每年公布100家民营经济总部领军企业,并加强培育。支持企业创新,支持领军企业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推荐进入政府、央企、国企采购目录。鼓励领军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牵头或参与实施国家、省科技攻关项目。支持领军企业符合条件的总部建设项目,列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按规定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支持领军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

对于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浙江设定了标准。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总部企业10家(含)以上、领军企业3家(含)以上且特色明显的县(市、区),可以建设“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在建设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上,浙江还注重培育区域特色优势。如支持杭州市、宁波市围绕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建设全球一流的综合性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聚焦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国际贸易服务等产业优势和浙商侨商等地方资源,在政策、服务和生态体系方面开展突破性探索,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工作方案》还提出,要优化总部发展生态,鼓励“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规划建设核心区,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打造服务生态。 (路 文)

2024-03-08 1 1 中国电子报 content_9628.html 1 浙江加快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高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