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以来,浙江省经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工业经济实现稳中有进。1—10月份,浙江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6%,好于全国、高于东部;制造业投资增长16.2%,连续34个月两位数增长;1—9月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2%,在全国经济发展大局中发挥了挑大梁作用。
(一)稳工业,支撑全省经济大盘。召开全省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大会,创新颁发“浙江制造天工鼎”,凝聚全省力量抓工业拼经济。一是狠抓开门稳、开门红。落实“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部署,开展“服务企业解难题稳预期提信心”专项活动。二是狠抓减负降本。精准高效实施“8+4”政策体系,加快落实“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迭代用好“惠企政策直达”“一指减负”应用,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三是狠抓运行调度。打造“工业智治”应用,常态化落实“一市一县一策”,定期开展用电监测,月度实行指标晾晒,落实区域短板弱项提示函制度,推动工业大市大县、重点企业当好主力军,全力稳增长。制定“增利十条”,出台《关于加强工贸联动支持企业稳生产拓市场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全力推动企业效益回升。
(二)抓集群,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召开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暨深入推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力打造4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15个特色产业集群、若干个高成长性“新星”产业群。1—10月份,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贡献了全省工业增量的9成、投资增量的8成。一是创新“核心区+协同区”培育模式。以县(市、区)为主体,遴选35个核心区、53个协同区,压实地方主体责任,“一区一方案”推进培育创建。二是创新“任务包+项目包+资金包”攻坚模式。分集群定制攻坚“任务包”,组织核心区协同区谋划“项目包”,竞争获取“资金包”。三是创新“产业链链长+链主”制。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由省领导担任链长,龙头企业担任链主,政企合力,打造绿色石化(精细化工)、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物联、现代纺织与服装4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和集成电路、高端新材料、智能光伏、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4个五千亿级产业集群。
(三)强优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召开全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大会,构建“1358”工作体系,全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一是抢占数字产业新赛道。出台《关于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超前布局集成电路、高端软件等9个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德清获批创建首个县域为主体的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二是推动数实融合新突破。召开全省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系列推进会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现场会,全省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72.6%。三是深挖产业数据新价值。深化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发布“产业大脑能力中心2.0版”;遴选公布11个DCMM区域试点,印发《浙江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试行)》。
(四)扩投资,增强工业发展后劲。聚焦制造业项目,全力抓进度、抓开工、抓投产。一是加快推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千项万亿”工程先进制造业基地领域项目,督促各地狠抓工业投资。实施“千亿制造业重大项目投资工程”,开展“扩投资促投产抓增量”专项活动。二是积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统筹管理,抓好工业机器人应用推广。三是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投资。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千亿投资工程”,富芯集成电路等15个百亿以上数字经济项目加快建设。
(五)增动能,加快产业提质升级。坚持以加快转型升级为主线,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一是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改革,推进低效用地连片整治和盘活利用。二是发展智能制造。实施企业智能化对标提升行动,迭代建设“浙企智造在线”应用,制定《未来工厂建设导则》地方标准,新增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427个、智能工厂培育项目166个、未来工厂试点企业30家。三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组织实施省级重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92项,推动市县联动实施2000余项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新培育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68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9家,数量居全国第一。四是发展服务型制造。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服务型制造区域试点工作,入选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18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2家,均居全国第一。
(六)强主体,开展企业梯度培育。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制造业领航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一是推进世界级领军企业培育。深化实施“雄鹰行动”,制定《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雄鹰企业评定工作方案》,申报国家领航企业评定工作试点企业95家。二是推进产业链“链主”企业培育。指导绍兴开展“链长+链主”工作试点,出台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产业链专项政策,谋划“走进链主”等产业链对接活动。三是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高质量承办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核心技术攻关,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32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一万家。
(七)优保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激发企业活力。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修订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出台经信领域营商环境“17条”。二是优化“惠企政策直达”应用。开展“向企业推介惠企政策”改革试点工作,“构建惠企政策‘数智化’新模式 推动精准直达高效兑现”获评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三是探索开展企业“最多报一次”改革。压减部门业务报表,归并企业填报入口,启动建设全省统一填报系统。四是开展“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通过企业码等平台办结企业诉求,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常态化推进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化解。
2024年,浙江省经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定位新使命,坚持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建设,开展产业链治理现代化改革,深化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奋力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坚持从战略全局高度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奋力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坚持在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中增强经济活力,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持续擦亮民营经济“金名片”,努力为全国新型工业化提供浙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