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人机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上空巡检
近日,湖北印发了《湖北省加快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打造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和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行动方案》提出,至2027年,力争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全省建成30个以上通用机场和600个以上起降场地。培育50家具备整机生产能力的企业,500家零部件企业和100家新型材料企业。重点打造应急救援、物流配送、城市交通、时尚文旅等6个“低空+”新业态示范应用场景,力争全省低空应急救援起降点覆盖率达100%,开通30条以上城市低空交通航线,80%以上高标准农田实现无人机植保,省内低空飞行器北斗导航覆盖率达100%。
加快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四网”
低空经济快速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建设,《行动方案》对此提出,加快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四网”,一是完善地面起降“设施网”。加快《湖北省通用航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布局的通用机场建设。研究制定《湖北省低空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布局通用机场与大型起降场,加强集约利用。鼓励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小型起降点、中型起降平台布局规划。对新建或改扩建通用机场,给予投资主体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对新建各类起降场地,给予投资主体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二是构建低空智能“信息网”。按照“一期补短板填空白、二期按需求加密度”的原则,建设覆盖全省的低空飞行通信、导航、气象和监测等信息基础设施。对低空信息基础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审定合同额的50%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最高1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
三是划设低空飞行“航线网”。会同军民航管理部门对全省空域进行分类划设,完善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划设,编制全省低空数字空域图和目视飞行航图。规划“两横两纵三圈”低空航线网。鼓励相关市州对开展传统通航飞行、无人机等其他低空飞行的运营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四是打造低空飞行“服务网”。加快湖北省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和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建设,省级中心设在武汉,实现全省低空飞行“一窗口申请、一站式审批、一张网通管”功能。支持武汉、襄阳、宜昌、荆门等地依托本地运输或通用机场建设飞行服务站并接入省级中心系统。鼓励相关市州对低空飞行服务工程建设项目给予相应补助。
大力发展低空制造产业
2024年至2027年,湖北省将大力发展低空制造产业,打造整机制造产业集群、关键零部件生产和系统研发集群、新型材料供应集群等。《行动方案》提出,一是要打造整机制造产业集群。省内航空制造企业首次取得国家通用航空器(不含起飞全重150千克以下无人机)整机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是打造关键零部件生产和系统研发集群。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首台(套)装备,按产品购置单价或研发费用的15%,对产品研制方和示范应用方给予补助,双边最高奖补1000万元;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按规定分别给予相应资助。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数字工程研究所(七〇九所)等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快研发低空飞行控制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低空飞控系统研发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是打造新型材料供应集群。重点突破碳纤维复合材料和轻型合金材料技术,支持科研机构利用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研发高强度轻量化新材料。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首批次新材料,按产品购置单价或研发费用的15%,对产品研制方和示范应用方给予补助,双边最高奖补1000万元。
加速培育“低空+”经济新业态
在加大低空飞行器在城市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建设基于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应用的城市智慧化治理体系。积极推动低空应急救援融入全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构建全省统一标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鼓励拓展低空飞行器在森林防火、高层灭火、抢险救灾等场景的应用。
湖北将探索“航空+低空”物流体系建设,布局“干—支—末”物流配送。加快推进低空飞行器在物流领域应用,结合省内物流园区、快递分拨中心、重要商务区布局低空物流节点。支持一批快递物流头部企业实现无人机物流业务常态化运营。
湖北将率先在武汉都市圈开展市内和城际低空客运航线试点。推动无人驾驶载人航空器在城市空中交通中的示范应用,支持通航企业发展以eVTOL为主的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鼓励运输机场和通航机场联合拓展客运业务,推动“干支通、全网联”。
积极引导和支持发展各类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鼓励各地依托重点旅游景区开发空中游览等特色项目,打造一批“云端游”系列产品。强化武汉经开国际航联世界飞行者大会、荆门漳河爱飞客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运动赛事品牌。
将充分发挥湖北农业大省资源优势,全面推广绿色农业、现代农林业植保作业,开展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试点、高质量作业示范,对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植保无人机,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积极推广低空飞行器在作物监测、农药喷洒、精准种植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全面推广北斗技术与低空应用融合,推动各类低空飞行器配备北斗高精度机载终端,实现低空飞行实时动态监视;推动省内ADS-B基站改造升级为基于北斗多模授时的ADS-B地面站;打造覆盖全省的北斗低空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5G通信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一体化的低空空域监视技术应用,作为北斗定位+短报文、ADS-B等低空空域主要监视技术的补充。
积极营造低空经济发展良好生态
湖北省还要积极营造低空经济发展良好生态,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创建低空产业示范区等。在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湖北省全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以全省低空空域灵活高效使用为目标,实现空域资源的动态释放。科学精准划设湖北省低空空域,形成动态管理机制。
在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发挥省级人才计划项目牵引作用,精准引进、培养低空领域行业领军人才,将适航审定、通航服务类别等专业技术人才列入省级人才引进计划。支持省内高校加快低空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大专高职院校开展无人机操控和航空器维修等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强化低空飞行培训领域优势,支持现有通航企业提升传统航空培训业务能力,积极引导开展无人机操控员、eVTOL驾驶员等专业人才培训。
《行动方案》还提出将创建低空产业示范区。按照“一核三极”辐射联动的布局,打造以武汉为中心,襄阳、宜昌、荆门为支撑,全省协同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格局。支持武汉创建全国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建设低空经济企业总部及研发、应用服务示范区,加强共享无人机示范区建设并适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打造低空经济产业研发、试验及航空运动示范区。拓展荆门全国首批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内涵,打造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支持襄阳、宜昌、荆州等城市根据自身优势产业打造整机及装备制造、低空航空器综合互检互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