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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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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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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本报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修订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提升中国工业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管理办法》适用于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管理工作。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1—7条)明确了开展国家工业遗产工作的依据、国家工业遗产的定义、工作原则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的职责分工。第二章认定程序(8—11条)明确了国家工业遗产的申请条件、流程及提交的材料等事项。第三章保护管理(12—17条)明确了遗产所有权人的主体责任及保护要求。第四章利用发展(18—25条)提出了支持利用国家工业遗产相关资源建设工业博物馆、发展工业旅游、培育工业创意等发展方向,加强国家工业遗产宣传报道和传播推广、弘扬工业精神等要求。第五章监督管理(26—30条)明确了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公司总部及遗产所有权人对国家工业遗产应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第六章附则(31—32条)明确了办法适用情况以及解释主体和生效时间。修订版《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耀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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