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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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布《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有关问题解答
编辑:李佳师
三十年“技术基因”点亮金山办公软件“安全、高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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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布《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

 

本报讯 近日,为提高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简称《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中的云平台包括云计算服务软硬件设施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等。

《办法》指出,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重点评估以下内容:(一)云平台管理运营者(以下简称“云服务商”)的征信、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二)云服务商人员背景及稳定性,特别是能够访问客户数据、能够收集相关元数据的人员;(三)云平台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安全情况;(四)云服务商安全管理能力及云平台安全防护情况;(五)客户迁移数据的可行性和便捷性;(六)云服务商的业务连续性;(七)其他可能影响云服务安全的因素。

根据《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建立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审议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政策文件,批准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结果,协调处理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有关重要事项。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云服务商可申请对面向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提供云计算服务的云平台进行安全评估。 (耀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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