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印发,明确提出“推进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应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促进电子认证服务行业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应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以电子签名证书互认为抓手,加快推动电子交易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贸易投资便利化,切实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深刻领悟粤港澳大湾区证书互认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规划纲要》发布以来,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升级,对电子签名等信息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需加快推进电子签名证书互认。
首先,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是各类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的根本保障。由于社会制度、法律规定等存在一定差异,粤港澳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才、资本、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良好局面尚未形成。电子签名为可信身份认证和识别提供了技术基础,可以有效保障信息流动的安全性,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实现各类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
其次,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是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的重要基础。《规划纲要》提出打造智慧城市群,建设互通的公共应用平台、智能感知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发展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市政、智慧社区。电子签名证书作为网络身份的信息载体,是智慧城市群的重要科技基础设施,推动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是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水平的重要手段。
最后,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是提升企业协同发展能力的必由路径。大湾区建设将促进粤港澳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企业在跨境商贸、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合作。通过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将有效推动企业间的信任互联,提升大湾区产业生态协同发展水平,为电子合同、电子凭证等可信服务的构建和推广提供有效保障。
二、积极推动粤港、粤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新发展
为更好地推动电子签名证书应用,加速电子签名证书互认,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启动了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截至目前,已在电子政务、跨境金融、电子商贸等领域完成多项试点,在无纸化通关、香港证券开户、可信存证固证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启动了粤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并围绕互认策略、互信列表等进行了深入合作。
经过近十年努力,粤港、粤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一,工作机制基本形成。通过成立工作组等方式统筹推进电子签名证书互认,针对互认策略制定、标准规范研究、应用试点推进等工作,在主管部门层面建立了紧密互动、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动互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开创了电子认证服务新模式,基于传统的电子认证业务模式,通过跨境可信身份互认,结合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实现了跨境数据流转,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第三,应用范围逐步扩大。应用试点为加快推进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积累了丰富经验,在司法、食品安全、电子政务等领域涌现了一批应用案例,为持续扩大电子认证服务应用范围,推广基于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可信服务夯实了基础。
三、加快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新举措
围绕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在总结前期粤港、粤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未来应从加强互认策略研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增强互认标准供给等方面,加快推动大湾区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打通大湾区信息化发展的“大动脉”。
加强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策略研究。根据粤港澳三方电子签名相关法律、政策及标准,开展证书互认策略研究,明确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关键应用行业和重点发展方向,建立健全互认业务规则和管理机制。
提升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公共服务能力。建立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证书持有人、签名依赖方的互认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应用试验环境,对重点项目进行孵化和评估,探索发证信息与区块链融合等新业务模式。
增强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标准供给。成立粤港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标准工作组,针对开放接口、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制定粤港澳共通标准,并通过标准宣贯和推广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现有标准的应用。
拓展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市场空间。面向司法、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深化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应用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粤港澳大湾区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解决方案,加快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可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