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工信部日前发布了2017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公示,其中包含244个新材料项目。
据了解,为落实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提出的重点任务,推动制造强国建设,工信部、财政部、保监会于2017年8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工信部围绕制造强国战略和军民共用新材料,组织编制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简称《目录》)。首批次新材料是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用户在《目录》有效期内首次购买新材料产品的时间为计算首年度的起始时间。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的受益方。《目录》将根据新材料产业发展和试点工作情况作动态调整。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