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3日下午,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一案再审在最高人民法院深圳第一巡回法庭大法庭继续开庭审理。
在当天早上,法庭已经针对原判所认定的顾雏军三项罪名之中的第一条,即虚报注册资本,完成了原有证据的分组质证环节。下午开庭,控辩双方继续就另外两项罪名展开原有证据的分组质证。
案件的二审结果认定,科龙电器在2000年、2001年连续亏损,被证券交易所戴上“ST”的帽子,如果2002年仍然亏损,科龙电器将退市。为了不被退市,根据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的指使,科龙电器在2003年、2004年度对年度报表作了相应的处理。由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制作2004年度财会报告时发现了科龙电器虚假销售的行为,对虚假销售部分没有作销售额认定。
对此,顾雏军强调,“科龙电器公司所有的销售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销售”。包括顾雏军在内的6位原审被告人均否认了科龙电器进行“虚假销售”的指控。他们表示,科龙电器当时只是进行压货销售,压货的本质是尽可能扣住经销商的资金,占据市场,这是电器行业的一个潜规则,并不构成虚假销售。
截至6月13日晚上22时30分,这场庭审已经进行了大约14个小时,并仍在持续进行,其中大部分时间花费在了对原有证据的分组质证上。 (智 文)